2008年9月1日 星期一

一點也不撲朔迷離

今天的某日報上頭版的新聞有段有關兔兒廟的報導,

關於事件內容涉及的性向問題,那是個人隠私和人權問題,要予以尊重,我完全沒有預設任何立場;也不想引起不必要的爭辯

 

兔子養到現在,我唯一想說的是:

關於《木蘭辭》中的這段詞而引出和兔子相關的比喻,

「雄兔腳撲朔, 雌兔眼迷離,兩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?」

以兔子做難辦雌雄的譬喻,我還是不能理解…...

換到不同文化環境,在英文裡“Rabbit”一詞,好像也沒有類似的含義。

 

不清楚別的兔子,是不是很難辨識性別?

但我的兩隻兔子,剛好一公一母,

牠們的性別真的是一點也不撲朔迷離!!!

從外觀即可判別。

 

有圖為証:

公兔腿長長   母兔雙下巴

兩兔傍地走   一眼就能辨雄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