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7日 星期三

還我鼠頭兔頭!



對岸一天到晚喊什麼「還我鼠頭、兔頭」的……

害偶們嚇得半死…..看了這篇才知道原來此頭非彼頭…..

 

拒鼠首兔首 學者:違法文物 博物館不能藏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07/1/1si3r.html

 

鼠兔首贈台?故宮:爭議物品不能珍藏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07/8/1shp2.html

 

真有眼光!以兩隻兔子的角度看,

這顆兔首真的很精美、很好看!

 

說實在的……

要人家的國寶做啥?很明顯是戰爭掠奪的東西,

收藏展示沒道德、形象壞光光,拿出來拍賣又被人千里追討。

落得現在連送給哪家博物館,都沒人敢淌混水,

做人要乾脆,是人家的國寶,

就還給人家嘛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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